关于我们
一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部门简介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是学校开展国际(包含港澳台地区)交流与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。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要求,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外事工作方针政策,结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整体布局,以服务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为导向,以推进优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抓手,以推动中外人文交流、加强国际科研合作平台、引智基地建设为牵引,以健全机制、完善制度、加大投入、优化环境为保障,通过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交流,不断拓展学校国际化的广度和深度,全面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。
二、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设2个科室:国际交流科,合作办学与外国专家管理科。
国际交流科工作职责: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,落实学校党委外事工作主体责任,承担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;
2. 负责制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,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,规范外事秩序,确保涉外安全;
3. 策划并组织同国(境)外大学及各类机构的交流合作,巩固和发展涉外友好合作关系;
4. 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和合作的所有事务;
5. 负责学校中外人文交流工作,推进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;
6. 组织协调全校外事活动,为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等工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;
7. 负责学校与国(境)外大学及机构等合作协议的起草、签署及实施;
8. 负责引智项目的组织申报,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服务监督管理工作;
9. 负责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实施;
10. 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,负责学校因公出国(境)审批和管理;
11. 负责外事接待工作;
12. 负责拓宽师生交流渠道,负责国际交流项目的规划、派出及管理;
13. 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与协调;
14.负责外事礼品的登记与管理;
15.负责学校重要外文宣传资料的编译、整理工作。
合作办学与外国专家管理科工作职责:
1. 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,研究制订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规定;
2. 落实涉外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,负责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报备管理工作;
3. 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划、协议与申报;
4. 指导、监督及服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,协助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年审与评估工作;
5.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涉外联系与协调;
6. 负责制定外籍教师工作及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;
7. 负责学校外国专家和一般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;
8. 负责外国专家和一般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;
9. 负责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往来信函和资料的管理与翻译工作;
10. 负责学校国际学术会议年度计划审定、报批及会议过程监管;
11.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人员组成: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
唐珞
电话:0431-84566036
传真:0431-84566036
邮箱:tangluo@jlju.edu.cn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/国际交流科
安宁
电话:0431-84566245
传真:0431-84566245
邮箱:anning@jlju.edu.cn
合作办学及外籍专家管理科科长
金华
电话:0431-84566035
传真:0431-84566035
邮箱:jinhua@jlju.edu.cn
合作办学及外籍专家管理科科员
杨思雨
电话:0431-84566035
传真:0431-84566035
邮箱:yangsiyu@jlju.edu.cn
部门邮箱:waiban@jlju.edu.cn